我并不认为酒这种东西对人生是有害的。不过,缺乏供丈夫饮酒用的生活费的例子也许较多而已。然而,那只是酒之罪吗?总之,这个是否应该考察一下呢?
是否应认为众人均可以在晚上小酌是理所当然的生活水平呢?与收入相比,酒的价格是昂贵的,不只是欲饮酒之人的罪吧?我们应当更同情、重视人们的这种消遣与快乐。如果没有增加收入的办法,设法将酒制造得更便宜一些也是一种方法。
我认为与其生产戒酒的药,发明一种饮用少量的酒即可享受醉倒的快乐的药更合乎常理。与其禁绝某物,不如合理利用该事物来丰富人们的生活,向着这个方向发展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我的酒是安眠药的替代品,是做好难喝的思想准备而喝的,所以并不是消遣、愉悦的东西。对于我来说,睡觉远比饮酒更快乐。
然而,到工作的闲暇时间,睡一会儿觉也不打紧时,反而睡不着。却在最忙的时候,非常想睡觉。大概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到了不管怎样也得在此两三个晚上彻夜工作,否则杂志社会陷入困境的关键时刻,明显会感觉到想睡觉。啊,我想如果这时候入睡的话,一定会睡得非常舒服。有时候我会就地滚倒,不必借助一滴酒的力量即可入睡。
不能睡觉的时候却贪睡,那种快乐是应我近年来最爱的朋友。只有到了不能睡觉的时候,实在是无可阻挡,在紧要关头极限的睡眠,丝毫也感觉不到睡眠的空虚。这是一种从天下降下来的妙趣。我小时候曾在考试学习的关键时刻,有过同样的睡眠。然而,小时候比起那种睡眠的快乐,不如活蹦乱跳地玩耍更快乐,并不喜欢与睡眠亲近。这也许是理所当然的。认为这种睡眠是什么都比不上的亲密的朋友似乎并不是一件值得庆贺之事,有时候我会痛感这样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