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华杉详解
这是讲做法官判案。
“片言”,又叫单辞,就是只有单方面的言辞。
古代审案的程序,原告说了,被告还要说,这叫“两造”。《周礼》有具体规定,先取两券,把原告被告的陈述分别写在上面,开庭之后,再用一个书契,将判决写在上面,这就是前券后契,两券两契,少了一个,就不合程序,可以说判决本身就不合法,不能生效。
“券”和“契”,都是最严肃、分量最重的东西,是重要凭证,比如现在咱们的证券,是凭证。古代最厉害的有铁券,皇上给发一个铁券,是免死金牌,皇上承诺,犯了死罪也可以原谅一次。“契”呢,契约的契,也是很严肃的,不能违背的。
“券”,书于简牍,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为凭证,后用纸帛书写。《说文解字》这么解“券”:“券,契也。……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
审案毕,原告被告各拿到一片,竹片或者木片,上面有自己的陈述,也有法官的判决。
折狱之法,前券后契,必得两具,“券不两具”,谓之单辞,单辞“不治”,不能下判决。“契不两具”,叫不能举契,也不能判决。
子路怎么判案呢,他不守程序:“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原告说完,他只拿到一片,被告的陈述他根本都不听,他就判决了。孔子说:能这么干的,恐怕只有子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