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年养成了戴棉睡帽的习惯,包头丝巾在耳朵边系不牢实,早晨头发会乱蓬蓬搭在脸上,加之枕套带子夜里弄松了,羽绒粘得满头白花花的。他总穿一双结实的靴子,从脚背到脚踝有两条斜厚褶子,靴筒硬挺挺的,像紧绷在木头脚上。他说:“在乡下,这就相当讲究啦!”
他母亲赞成他这样节俭。她像往常一样,家里吵得凶了点,就来看儿子。但是,包法利老太太对儿媳似乎有成见,觉得她“派头太大,和他们的家境不相称”;柴呀,白糖呀,蜡烛呀,“用得那样快,就像大户人家似的”,灶里塞的木炭,足够炒二十五个菜!她替儿媳整理衣柜,屠户送肉来,也嘱咐她瞧着点。这些教诲爱玛只好听着,老太太更唠叨个没完。婆媳俩整天“媳妇呀”“妈呀”叫个不停,嘴唇却不免有些哆嗦,双方说的话都是温和的,但颤颤的声音却透着怒气。
杜布克夫人在世时,老太太觉得儿子是偏向她的。而今呢,夏尔对爱玛的恩爱,在她看来,不啻是对她的慈爱的背弃,是对属于她的感情的侵犯。她伤心地默默注视着儿子的幸福,就像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旧宅吃饭。她用回忆往事的方式,提醒儿子她所付出的辛苦和所做出的牺牲,并将之与爱玛的漫不经心进行比较,证明他把爱全部倾注在爱玛身上,是不明智的。